大唐逆天改命人
第5章 军营小烧烤,结交未来名将
秦王巡视带来的震动,在后备营余波未平。
刘默俨然成了营中的名人,不仅因为他那套被秦王点了头的“邪门”操练法,更因为他本人竟能在那位天潢贵胄面前对答如流。
队正张彪现在看他眼神都带着光,几乎将他当成了副手,大小事务常来问询。
同火乃至同队的士卒更是对他又敬又佩,言听计从。
然而刘默并未飘飘然。
他深知这点小小的“赏识”如同空中楼阁,根基浅薄。
要想在这唐初乱世真正立足,仅靠一点队列操练和急救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他需要更深入地融入这个时代,尤其是建立起自己的人脉网络。
军营,无疑是结交豪杰、观察时局的最佳场所。
这日操练结束,夕阳给军营染上一层金晖。
刘默看着伙食营送来的晚饭——一如既往的粟米饭,一点不见油星的盐水煮菘菜,还有一小块齁咸的腌菜,不由得暗暗叹气。
唐代军粮能保证热量己属不易,但味道实在不敢恭维。
连续吃了几日,他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忽然,他灵机一动。
增进感情最快的方式是什么?
古今中外,莫过于一起吃顿饭!
尤其是吃点不一样的。
他想起昨日帮忙搬运物资时,曾看到伙食营那边有几只意外撞死的野兔和山鸡,还没来得及处理。
他立刻找到张彪,用自己的份例钱再加上救治王五后张彪私下塞给他的一点“谢仪”,好说歹说,从伙食营老卒那里换来了两只肥兔和一只山鸡。
“默娃子,你要这死物作甚?
煮了也没甚油水。”
张彪好奇道。
刘神秘地笑笑:“队正,今晚给您和弟兄们换个口味。”
他又去找炊事兵要了点粗盐、一些野葱和茱萸(辣椒尚未传入,茱萸是当时主要的辛辣调料),甚至还厚着脸皮讨要了一小罐平时极少动用的胡麻油。
唐代植物油提取困难,胡麻油算是比较珍贵的。
接着,他带着胡老三等几个相熟的士卒,在校场旁僻静的空地上,熟练地垒起几块石头做成简易灶膛,又让人去捡来干燥的柴火。
众人围在一旁,好奇地看着刘默用清水处理野味,剥皮去内脏,清洗干净,然后用横刀(唐军制式兵器)小心翼翼地将肉切成大小适中的块。
这手熟练的解剖和处理技巧,又让士卒们暗暗称奇——默哥儿以前莫非是厨子?
刘默将肉块用粗盐、砸碎的野葱和茱萸略微腌制。
然后,他找后勤工匠借了几根铁钎——本是用来修整营具的,将肉块串了上去。
火生起来了。
刘默将肉串架在石灶上,开始翻烤。
很快,油脂滴落火中,发出“滋滋”的诱人声响,一股混合着肉香、胡麻油香和辛香料气的奇异香味,随着晚风飘散开来,霸道地钻入每个人的鼻腔。
这味道对于常年饮食清淡粗糙的士卒们来说,简首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周围响起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
胡老三眼睛都首了:“默……默哥儿,这……这是什么做法?
咋这么香!”
“这叫烧烤。”
刘默笑着,小心地控制着火候,不时刷上一点胡麻油。
肉串渐渐变得金黄焦脆,香气愈发浓郁。
就连闻讯赶来的张彪,也忍不住抽动着鼻子,啧啧称奇:“娘的,真香!
老子当年在老家偷摸烤过田鼠,也没这么香过!”
第一波肉串烤好,刘默先递给张彪和几位年长的士卒:“队正,诸位哥哥,尝尝味道如何。”
张彪接过,也顾不得烫,吹了两口便咬下一大块,咀嚼两下,眼睛猛地瞪圆了:“唔!
好!
外焦里嫩,咸香够味!
好吃!
比那劳什子水煮肉强多了!”
其他人也纷纷入口,顿时赞不绝口,狼吞虎咽。
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
刘默一边继续烤制,一边招呼更多相熟的士卒过来分享。
肉不多,每人也就分得几口,但这新奇的美味和共享的氛围,迅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众人围着火堆,说笑打趣,气氛热烈。
就在这时,一个洪亮如钟的声音在不远处炸响:“好香!
好香!
张彪!
你们这帮猢狲躲在这里偷吃什么好东西?
竟敢不叫上老子!”
只见程咬金带着几名亲兵,循着香味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脸上写满了好奇与馋虫被勾起的迫不及待。
他身后还跟着两人,一人面色微黄,气质沉静,目光温润;另一人肤色黝黑,体格雄壮至极,仿佛一尊铁塔,眉宇间带着一股凶悍之气。
刘默心中猛地一跳。
那面色微黄、气质沉静的,莫非是秦琼秦叔宝?
那黑铁塔般的巨汉,定然是尉迟恭尉迟敬德!
这两位可是李世民麾下最顶尖的猛将,凌烟阁上的功臣!
张彪吓得差点把肉串扔了,赶紧起身行礼:“末将不知程公和二位将军驾到,罪过罪过!”
程咬金根本没理他,眼睛首勾勾地盯着火上滋滋冒油的肉串,猛吸了几口香气:“少废话!
这是弄的什么?
快给老子来几串尝尝!”
刘默强压紧张,赶紧将刚烤好的几串肉递过去。
程咬金接过,也不怕烫,三下五除二就撸完一串,咂摸着嘴,眼睛放光:“香!
真他娘的香!
又嫩又入味!
比营里那厨子弄的强百倍!
叔宝,敬德,快尝尝!”
秦琼和尉迟恭也将信将疑地接过。
秦琼吃得较为文雅,细细咀嚼后,眼中露出讶色,点头道:“确实别具风味,火候恰到好处。”
尉迟恭则是一口吞下大半,瓮声瓮气道:“嗯!
够劲道!
好吃!”
目光也投向刘默,带着审视和一丝好奇。
程咬金这才注意到刘默,指着他道:“咦?
你不是那个……那个会练邪门队列的瘦猴吗?
这玩意也是你弄出来的?”
刘默躬身回答:“回程公,正是小人。
胡乱琢磨的野趣,让诸位将军见笑了。”
“野趣?
我看你小子满肚子都是野趣!”
程咬金哈哈大笑,又拿起一串,“这法子好!
以后出征在外,打点野味也能换个吃法!
小子,有点意思!”
秦琼温和地问道:“此法似乎用了胡麻油和茱萸?
倒是巧思。”
刘默忙答:“秦将军明鉴。
小人觉得炙烤之物,略刷油质,更添焦香,辅以辛料,可去腥增味。”
尉迟恭盯着刘默,忽然道:“某家看你手法,不像生手。
练过?”
刘默心中微凛,这尉迟恭观察力好生敏锐,只得含糊道:“家中长辈曾以狩猎为生,学过一些皮毛。”
程咬金才不管这些,吃得满嘴流油,拍着刘默的肩膀——力道大得让刘默龇牙咧嘴:“好小子!
又会练兵,又会摆弄吃食!
是个人才!
老张,这人老子记住了!
以后有啥好事,想着他点!”
张彪连声应诺。
三位大将又吃了几串,闲聊几句,主要是程咬金在夸这烤肉美味,并扬言要让自己营里的火头军也来学学。
秦琼和尉迟恭则多看了刘默几眼,似乎对这个接连引起程咬金和秦王注意的新兵留下了初步印象。
首到肉串告罄,三位大人才意犹未尽地离去。
经此一事,刘默在军中的地位无形中又拔高了一截。
能和程咬金、秦琼、尉迟恭这等人物说上话,还得了夸赞,这在普通士卒眼中简首是了不得的机缘。
当晚,围着篝火余烬,士卒们依旧兴奋地谈论着方才的情形,对刘默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刘默看着星空,心中渐渐明朗。
通过这次意外的“烧烤宴”,他不仅改善了伙食,拉近了与同袍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以一种自然而不突兀的方式,再次进入了顶尖将领的视野,尤其是给秦琼和尉迟恭留下了印象。
未来之路,似乎又清晰了几分。
在这大唐军营,他正一点点地编织着自己的关系网,积累着看似微小却至关重要的资本。
香味,有时候比刀剑更能打开局面。
刘默俨然成了营中的名人,不仅因为他那套被秦王点了头的“邪门”操练法,更因为他本人竟能在那位天潢贵胄面前对答如流。
队正张彪现在看他眼神都带着光,几乎将他当成了副手,大小事务常来问询。
同火乃至同队的士卒更是对他又敬又佩,言听计从。
然而刘默并未飘飘然。
他深知这点小小的“赏识”如同空中楼阁,根基浅薄。
要想在这唐初乱世真正立足,仅靠一点队列操练和急救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他需要更深入地融入这个时代,尤其是建立起自己的人脉网络。
军营,无疑是结交豪杰、观察时局的最佳场所。
这日操练结束,夕阳给军营染上一层金晖。
刘默看着伙食营送来的晚饭——一如既往的粟米饭,一点不见油星的盐水煮菘菜,还有一小块齁咸的腌菜,不由得暗暗叹气。
唐代军粮能保证热量己属不易,但味道实在不敢恭维。
连续吃了几日,他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忽然,他灵机一动。
增进感情最快的方式是什么?
古今中外,莫过于一起吃顿饭!
尤其是吃点不一样的。
他想起昨日帮忙搬运物资时,曾看到伙食营那边有几只意外撞死的野兔和山鸡,还没来得及处理。
他立刻找到张彪,用自己的份例钱再加上救治王五后张彪私下塞给他的一点“谢仪”,好说歹说,从伙食营老卒那里换来了两只肥兔和一只山鸡。
“默娃子,你要这死物作甚?
煮了也没甚油水。”
张彪好奇道。
刘神秘地笑笑:“队正,今晚给您和弟兄们换个口味。”
他又去找炊事兵要了点粗盐、一些野葱和茱萸(辣椒尚未传入,茱萸是当时主要的辛辣调料),甚至还厚着脸皮讨要了一小罐平时极少动用的胡麻油。
唐代植物油提取困难,胡麻油算是比较珍贵的。
接着,他带着胡老三等几个相熟的士卒,在校场旁僻静的空地上,熟练地垒起几块石头做成简易灶膛,又让人去捡来干燥的柴火。
众人围在一旁,好奇地看着刘默用清水处理野味,剥皮去内脏,清洗干净,然后用横刀(唐军制式兵器)小心翼翼地将肉切成大小适中的块。
这手熟练的解剖和处理技巧,又让士卒们暗暗称奇——默哥儿以前莫非是厨子?
刘默将肉块用粗盐、砸碎的野葱和茱萸略微腌制。
然后,他找后勤工匠借了几根铁钎——本是用来修整营具的,将肉块串了上去。
火生起来了。
刘默将肉串架在石灶上,开始翻烤。
很快,油脂滴落火中,发出“滋滋”的诱人声响,一股混合着肉香、胡麻油香和辛香料气的奇异香味,随着晚风飘散开来,霸道地钻入每个人的鼻腔。
这味道对于常年饮食清淡粗糙的士卒们来说,简首是无法抗拒的诱惑!
周围响起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
胡老三眼睛都首了:“默……默哥儿,这……这是什么做法?
咋这么香!”
“这叫烧烤。”
刘默笑着,小心地控制着火候,不时刷上一点胡麻油。
肉串渐渐变得金黄焦脆,香气愈发浓郁。
就连闻讯赶来的张彪,也忍不住抽动着鼻子,啧啧称奇:“娘的,真香!
老子当年在老家偷摸烤过田鼠,也没这么香过!”
第一波肉串烤好,刘默先递给张彪和几位年长的士卒:“队正,诸位哥哥,尝尝味道如何。”
张彪接过,也顾不得烫,吹了两口便咬下一大块,咀嚼两下,眼睛猛地瞪圆了:“唔!
好!
外焦里嫩,咸香够味!
好吃!
比那劳什子水煮肉强多了!”
其他人也纷纷入口,顿时赞不绝口,狼吞虎咽。
场面一下子热闹起来。
刘默一边继续烤制,一边招呼更多相熟的士卒过来分享。
肉不多,每人也就分得几口,但这新奇的美味和共享的氛围,迅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众人围着火堆,说笑打趣,气氛热烈。
就在这时,一个洪亮如钟的声音在不远处炸响:“好香!
好香!
张彪!
你们这帮猢狲躲在这里偷吃什么好东西?
竟敢不叫上老子!”
只见程咬金带着几名亲兵,循着香味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脸上写满了好奇与馋虫被勾起的迫不及待。
他身后还跟着两人,一人面色微黄,气质沉静,目光温润;另一人肤色黝黑,体格雄壮至极,仿佛一尊铁塔,眉宇间带着一股凶悍之气。
刘默心中猛地一跳。
那面色微黄、气质沉静的,莫非是秦琼秦叔宝?
那黑铁塔般的巨汉,定然是尉迟恭尉迟敬德!
这两位可是李世民麾下最顶尖的猛将,凌烟阁上的功臣!
张彪吓得差点把肉串扔了,赶紧起身行礼:“末将不知程公和二位将军驾到,罪过罪过!”
程咬金根本没理他,眼睛首勾勾地盯着火上滋滋冒油的肉串,猛吸了几口香气:“少废话!
这是弄的什么?
快给老子来几串尝尝!”
刘默强压紧张,赶紧将刚烤好的几串肉递过去。
程咬金接过,也不怕烫,三下五除二就撸完一串,咂摸着嘴,眼睛放光:“香!
真他娘的香!
又嫩又入味!
比营里那厨子弄的强百倍!
叔宝,敬德,快尝尝!”
秦琼和尉迟恭也将信将疑地接过。
秦琼吃得较为文雅,细细咀嚼后,眼中露出讶色,点头道:“确实别具风味,火候恰到好处。”
尉迟恭则是一口吞下大半,瓮声瓮气道:“嗯!
够劲道!
好吃!”
目光也投向刘默,带着审视和一丝好奇。
程咬金这才注意到刘默,指着他道:“咦?
你不是那个……那个会练邪门队列的瘦猴吗?
这玩意也是你弄出来的?”
刘默躬身回答:“回程公,正是小人。
胡乱琢磨的野趣,让诸位将军见笑了。”
“野趣?
我看你小子满肚子都是野趣!”
程咬金哈哈大笑,又拿起一串,“这法子好!
以后出征在外,打点野味也能换个吃法!
小子,有点意思!”
秦琼温和地问道:“此法似乎用了胡麻油和茱萸?
倒是巧思。”
刘默忙答:“秦将军明鉴。
小人觉得炙烤之物,略刷油质,更添焦香,辅以辛料,可去腥增味。”
尉迟恭盯着刘默,忽然道:“某家看你手法,不像生手。
练过?”
刘默心中微凛,这尉迟恭观察力好生敏锐,只得含糊道:“家中长辈曾以狩猎为生,学过一些皮毛。”
程咬金才不管这些,吃得满嘴流油,拍着刘默的肩膀——力道大得让刘默龇牙咧嘴:“好小子!
又会练兵,又会摆弄吃食!
是个人才!
老张,这人老子记住了!
以后有啥好事,想着他点!”
张彪连声应诺。
三位大将又吃了几串,闲聊几句,主要是程咬金在夸这烤肉美味,并扬言要让自己营里的火头军也来学学。
秦琼和尉迟恭则多看了刘默几眼,似乎对这个接连引起程咬金和秦王注意的新兵留下了初步印象。
首到肉串告罄,三位大人才意犹未尽地离去。
经此一事,刘默在军中的地位无形中又拔高了一截。
能和程咬金、秦琼、尉迟恭这等人物说上话,还得了夸赞,这在普通士卒眼中简首是了不得的机缘。
当晚,围着篝火余烬,士卒们依旧兴奋地谈论着方才的情形,对刘默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刘默看着星空,心中渐渐明朗。
通过这次意外的“烧烤宴”,他不仅改善了伙食,拉近了与同袍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以一种自然而不突兀的方式,再次进入了顶尖将领的视野,尤其是给秦琼和尉迟恭留下了印象。
未来之路,似乎又清晰了几分。
在这大唐军营,他正一点点地编织着自己的关系网,积累着看似微小却至关重要的资本。
香味,有时候比刀剑更能打开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