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纹缝补计划
第4章 爱是——
十年后,闵清极卧病不起的消息传来。
但林禾不敢贸然联系父亲,害怕父亲知道自己悄悄关注他的行踪。
不过令人高兴的是,很快父亲就主动和自己说起了这件事情,让他来到这个镇子,见闵清极的最后一面。
林友梁和闵清极未曾有孩子,所以闵清极一首把林禾当作亲生儿子。
她在见到儿子后不久,就在她最爱的两个人面前咽了气。
他们一起带着闵清极的骨灰,回到她在北方的家乡,埋在了一棵枣树下。
林友梁离开之前,林禾问他,要不要回家去。
但林友梁只是往前走,说“清极喜欢的地方才是我的家”。
林禾很快也明白过来“清极喜欢的地方”是哪里——那个有着一口铜钟的,林友梁和闵清极只属于彼此的地方。
他看着父亲再一次离开,不禁泪湿眼眶。
林禾想起在小镇里,父亲去接水走远的时候,闵清极一下一下抚摸他的脑袋,用令人安定的温和嗓音告诉他:“小禾,你不要怪你父亲,他其实很爱你。
只是你的到来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他的人生规划里未曾有过孩子,所以他不懂该怎么爱一个孩子。
我走后,恳请你带上我的那一份好好爱他。”
可是,可是。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人啊。
两年后,他听到父亲收养了一个小孩,他想,真好啊,又有人可以陪着他了。
过了几年,父亲会偶尔发一些那个小孩的趣事琐事给他看,他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也会想,原来带小孩这么麻烦,自己小时候这么顽皮,母亲肯定也很难做吧。
再过了几年,父亲突然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己经活不了多久了。
林友梁嘱托他替他照顾好孩子,说小林听不见声音又很懂事,如果他在小镇能把自己照顾好的话,就不要把他带回林氏了。
父亲当时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最终也只是叹了口气。
他答应下来,却一边止不住在想:留孩子一个人在小镇真的是正确的吗?
不久后,父亲去世的消息传来。
他连夜赶去小镇,为了不让林听起疑,脱去了西装,假扮成镇上的人参加了林友梁的葬礼。
他第一次看见了那位安静良善的孩子。
——认真的,纯粹的,悲伤的,幸福的。
无声给了他常人难以忍受的孤单,也给了他常人无法企及的清净。
他想,就让他这样吧,他会替父亲照看好他的生活,不必让他介入灰暗的利益纠纷。
他定期给镇长打钱,让镇长借发敲钟的工钱给林听改善生活,不让孩子太过辛苦。
他就这么默默注视着他,又是好几年。
某天在网络上看见手语教学视频,还点了收藏,有事没事就拿出来学两句。
首到刚刚看见镇长说林听离开,他心里没来由有些空落落的。
小林要去哪里呢?
他似乎没有资格和立场去询问林听的选择。
他这一生所能牵挂的人,从三个人,变成两个人,再到一个人。
现在一个也不剩了。
他揉着鼻子忍住酸涩的时候在想——父亲,这就是爱吗?
如果这不是爱,那为何在你们一个个都离去之后,我会如此孤单和悲痛呢?
——林听带着文知来到了那口铜钟面前,示意她等等自己。
文知在一边静静地看。
只见男孩轻轻抚摸了下一旁的杵子,再抱起来,敲了一遍送别之音。
林听敲钟的样子很好看。
清瘦的手臂却很有力量,手掌偏大,指头修长,明亮的眼睛中透露着专注,似乎这是什么重要而珍贵的仪式,而非一份工作。
见他敲完钟走回来,文知递出去一行字问他:你敲了很久的钟吗?
林听答:八年吧。
林老头当初就是敲钟的。
文知问:林老先生是怎么走的?
林听心脏紧了紧。
他答:敲钟死的。
他教我敲了钟,就没气了。
文知心中浮现出一股怅惘。
男孩最终还是简单带了两套衣服应急,用背包背起来赶的路。
白天因为高铁在运行,他们买了两张票回去,比文知坐汽车和大巴来的时候快多了,莫约两小时,他们就到达了文家。
“小姐回来了!”
此时此刻,文家院宅里,佣人们却忙得飞起。
大家面对她都避之不及,又尽心尽力,害怕她哪天心情不好了又把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在上流圈层,没有人不知道这位文家小姐文知是一顶一的疯子,性子阴晴不定,做事疯狂果决,毫不畏惧强权,毫不顾忌场合。
很多人都说是因为文知父亲是没文化没钱的乡巴佬,把孩子教得那么粗俗。
也有人说,是因为这孩子从很小就没了亲人,缺爱导致精神变态了。
这位小姐十八年以来的战绩包括但不仅限于:六岁把面包扔在亲戚脸上,绷着一张脸说对方不要脸,下贱。
七岁把自己的表弟打了一顿,拎到对方家长面前挑衅说管不好孩子就别生。
九岁带着两条猎犬大闹文氏最重要的官方宴会。
十二岁在文家拜佛求香时,把佛像踢倒,再把香火仍在文氏现任总裁文崇身上。
十六岁拿了把刀,把几乎所有人都赶出了苏笑终的葬礼。
……总而言之,是个很难搞定的硬茬。
而文知本人却毫不在意疯子的称呼,反而靠着这个称呼省了很多麻烦。
“小姐,您回来了。”
常青接过小姐手中的外套,看见小姐身后还跟着一个素净的少年。
他顿了下,问:“小姐,这位是?”
文知对林听招了招手,用口型告诉他:进来吧。
林听对着常青鞠躬,示意打扰了,然后开始换鞋。
文知对常青打好招呼:“他听不见声音,请写字或者打字同他交流。
最近一段时间,他都住在这里,麻烦你打点一下阿姨叔叔们,好好照顾他。”
“是,小姐。”
常青应下来。
文知给林听看了下手机屏幕:跟我来,你之后先住在这里吧,我让阿姨一会儿把我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给你住。
换洗的东西我也会让他们送过来放在你房间里的。
林听乖乖点了下头,并不过多地询问和好奇,眼睛也没有西处飘忽。
他并没有表现出很渴求富丽堂皇和奢奢华生活的样子。
他只是一个去普通朋友家做客的客人。
常青看着少年挺拔的背影,脑海中没来由浮现出世俗口中文知的“乡巴佬”父亲的样子——那其实是一位看上去纯净温和的牧羊人,拥有着高山溪流般伟大的眉眼,和草原一样广阔的洒脱。
他虽然只见过照片,以及小姐分享给他看的,他们一家人一起骑马的视频,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知小姐的鼻子、嘴巴、轮廓其实都很像母亲。
唯有眉眼,像她那野草般的父亲。
但林禾不敢贸然联系父亲,害怕父亲知道自己悄悄关注他的行踪。
不过令人高兴的是,很快父亲就主动和自己说起了这件事情,让他来到这个镇子,见闵清极的最后一面。
林友梁和闵清极未曾有孩子,所以闵清极一首把林禾当作亲生儿子。
她在见到儿子后不久,就在她最爱的两个人面前咽了气。
他们一起带着闵清极的骨灰,回到她在北方的家乡,埋在了一棵枣树下。
林友梁离开之前,林禾问他,要不要回家去。
但林友梁只是往前走,说“清极喜欢的地方才是我的家”。
林禾很快也明白过来“清极喜欢的地方”是哪里——那个有着一口铜钟的,林友梁和闵清极只属于彼此的地方。
他看着父亲再一次离开,不禁泪湿眼眶。
林禾想起在小镇里,父亲去接水走远的时候,闵清极一下一下抚摸他的脑袋,用令人安定的温和嗓音告诉他:“小禾,你不要怪你父亲,他其实很爱你。
只是你的到来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他的人生规划里未曾有过孩子,所以他不懂该怎么爱一个孩子。
我走后,恳请你带上我的那一份好好爱他。”
可是,可是。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人啊。
两年后,他听到父亲收养了一个小孩,他想,真好啊,又有人可以陪着他了。
过了几年,父亲会偶尔发一些那个小孩的趣事琐事给他看,他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也会想,原来带小孩这么麻烦,自己小时候这么顽皮,母亲肯定也很难做吧。
再过了几年,父亲突然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己经活不了多久了。
林友梁嘱托他替他照顾好孩子,说小林听不见声音又很懂事,如果他在小镇能把自己照顾好的话,就不要把他带回林氏了。
父亲当时似乎还想说什么,但最终也只是叹了口气。
他答应下来,却一边止不住在想:留孩子一个人在小镇真的是正确的吗?
不久后,父亲去世的消息传来。
他连夜赶去小镇,为了不让林听起疑,脱去了西装,假扮成镇上的人参加了林友梁的葬礼。
他第一次看见了那位安静良善的孩子。
——认真的,纯粹的,悲伤的,幸福的。
无声给了他常人难以忍受的孤单,也给了他常人无法企及的清净。
他想,就让他这样吧,他会替父亲照看好他的生活,不必让他介入灰暗的利益纠纷。
他定期给镇长打钱,让镇长借发敲钟的工钱给林听改善生活,不让孩子太过辛苦。
他就这么默默注视着他,又是好几年。
某天在网络上看见手语教学视频,还点了收藏,有事没事就拿出来学两句。
首到刚刚看见镇长说林听离开,他心里没来由有些空落落的。
小林要去哪里呢?
他似乎没有资格和立场去询问林听的选择。
他这一生所能牵挂的人,从三个人,变成两个人,再到一个人。
现在一个也不剩了。
他揉着鼻子忍住酸涩的时候在想——父亲,这就是爱吗?
如果这不是爱,那为何在你们一个个都离去之后,我会如此孤单和悲痛呢?
——林听带着文知来到了那口铜钟面前,示意她等等自己。
文知在一边静静地看。
只见男孩轻轻抚摸了下一旁的杵子,再抱起来,敲了一遍送别之音。
林听敲钟的样子很好看。
清瘦的手臂却很有力量,手掌偏大,指头修长,明亮的眼睛中透露着专注,似乎这是什么重要而珍贵的仪式,而非一份工作。
见他敲完钟走回来,文知递出去一行字问他:你敲了很久的钟吗?
林听答:八年吧。
林老头当初就是敲钟的。
文知问:林老先生是怎么走的?
林听心脏紧了紧。
他答:敲钟死的。
他教我敲了钟,就没气了。
文知心中浮现出一股怅惘。
男孩最终还是简单带了两套衣服应急,用背包背起来赶的路。
白天因为高铁在运行,他们买了两张票回去,比文知坐汽车和大巴来的时候快多了,莫约两小时,他们就到达了文家。
“小姐回来了!”
此时此刻,文家院宅里,佣人们却忙得飞起。
大家面对她都避之不及,又尽心尽力,害怕她哪天心情不好了又把家里闹得鸡飞狗跳。
在上流圈层,没有人不知道这位文家小姐文知是一顶一的疯子,性子阴晴不定,做事疯狂果决,毫不畏惧强权,毫不顾忌场合。
很多人都说是因为文知父亲是没文化没钱的乡巴佬,把孩子教得那么粗俗。
也有人说,是因为这孩子从很小就没了亲人,缺爱导致精神变态了。
这位小姐十八年以来的战绩包括但不仅限于:六岁把面包扔在亲戚脸上,绷着一张脸说对方不要脸,下贱。
七岁把自己的表弟打了一顿,拎到对方家长面前挑衅说管不好孩子就别生。
九岁带着两条猎犬大闹文氏最重要的官方宴会。
十二岁在文家拜佛求香时,把佛像踢倒,再把香火仍在文氏现任总裁文崇身上。
十六岁拿了把刀,把几乎所有人都赶出了苏笑终的葬礼。
……总而言之,是个很难搞定的硬茬。
而文知本人却毫不在意疯子的称呼,反而靠着这个称呼省了很多麻烦。
“小姐,您回来了。”
常青接过小姐手中的外套,看见小姐身后还跟着一个素净的少年。
他顿了下,问:“小姐,这位是?”
文知对林听招了招手,用口型告诉他:进来吧。
林听对着常青鞠躬,示意打扰了,然后开始换鞋。
文知对常青打好招呼:“他听不见声音,请写字或者打字同他交流。
最近一段时间,他都住在这里,麻烦你打点一下阿姨叔叔们,好好照顾他。”
“是,小姐。”
常青应下来。
文知给林听看了下手机屏幕:跟我来,你之后先住在这里吧,我让阿姨一会儿把我隔壁的房间收拾出来给你住。
换洗的东西我也会让他们送过来放在你房间里的。
林听乖乖点了下头,并不过多地询问和好奇,眼睛也没有西处飘忽。
他并没有表现出很渴求富丽堂皇和奢奢华生活的样子。
他只是一个去普通朋友家做客的客人。
常青看着少年挺拔的背影,脑海中没来由浮现出世俗口中文知的“乡巴佬”父亲的样子——那其实是一位看上去纯净温和的牧羊人,拥有着高山溪流般伟大的眉眼,和草原一样广阔的洒脱。
他虽然只见过照片,以及小姐分享给他看的,他们一家人一起骑马的视频,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知小姐的鼻子、嘴巴、轮廓其实都很像母亲。
唯有眉眼,像她那野草般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