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迷雾森林深处。《穿越后我满修真界找娃爹》是网络作者“没文化的泡面”创作的现代言情,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闻笛凌云宗,详情概述:迷雾森林深处。一群统一穿白底蓝袍的宗门修士们围着一头凶猛的金丹期妖兽,举起剑施加各式各样的术法控制妖兽。一位紫袍少女御剑凌空而上,清脆的声音在内力的加持下清晰的传到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诸位凌云宗弟子,此妖兽为非作歹多日,残害诸多同道中人,今日若不一举诛灭,我等必要落入妖兽之口。弟子们,随我诛杀妖兽!”一群修士被她的话感染,刚才还犹豫不定的人纷纷举起手上的剑朝妖兽冲去。浑身通红的妖兽被这一群不自量...
一群统一穿白底蓝袍的宗门修士们围着一头凶猛的金丹期妖兽,举起剑施加各式各样的术法控制妖兽。
一位紫袍少女御剑凌空而上,清脆的声音在内力的加持下清晰的传到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
“诸位凌云宗弟子,此妖兽为非作歹多日,残害诸多同道中人,今日若不一举诛灭,我等必要落入妖兽之口。
弟子们,随我诛杀妖兽!”
一群修士被她的话感染,刚才还犹豫不定的人纷纷举起手上的剑朝妖兽冲去。
浑身通红的妖兽被这一群不自量力的修士激怒,它锋利厚重的爪子抓向“蝼蚁们”,几位弟子瞬间被打飞落在地上,当场毙命。
战斗还在继续,而闻笛就是其中一位不幸毙命的弟子,他是被后面的同门挤上前的倒霉弟子。
不知是不是上天开眼,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只不过机缘巧合之下他和另一个世界的闻笛互换灵魂,他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没有灵气的时代。
而现代的闻笛则是非常倒霉的穿越到了修真世界,成为了修真界的闻笛。
现代的闻笛吸收原主的记忆后瞬间反应过来他穿到了一本他看过的小说里。
闻笛之前是被《第一剑修》的书名骗进来的,他还以为这是一本男频休闲爽文,打开后才知道原来是一本言情小说。
闻笛一时的好奇心驱使他把这本书看下去,他倒要看看是什么言情小说能起这么一个书名,而且还在榜单上。
等他一气呵成看完更新的内容之后,他彻底亚麻呆住了。
《第一剑修》是一本非常狗血的言情修仙小说,内容包含团宠、虐心、掏肾、替身、白月光、打脸等等古早狗血元素,要多颠有多颠,这可把一个只看男频小说的小男生看傻眼了。
闻笛:还能这么玩??
因此他对这本小说印象深刻,一穿过来就能瞬间想起来,但是距离他看的时间太久远了,太细节的剧情己经记不太清楚。
但他大概知道这里的“闻笛”是小说里连名字都没有的炮灰,也是修真界第一宗门凌云剑宗的一名平平无奇的筑基期外门小弟子。
原主精挑细选从领事堂接了一个任务,他正是看中了掌门最小、也是最受宠的徒弟秦榛榛也接了这个任务,想着任务应该不会太难,能很顺利的完成,他跟后面捡捡漏就成,这才接的任务。
要接这个任务的人很多,有秦榛榛这个活招牌在,大家都想在天之骄女面前露露脸,这个任务抢手的不得了。
原主也是在一众竞争者中抢到的机会,没想到就是这个难得的机会让他丧失性命。
闻笛看过小说,知道这次女主接任务下山是因为她的金手指。
没错,女主的金手指就是脑子里的大能残魂。
金丹期妖兽是女主下山历练遇到的第一个妖兽,也是大能让她寻找的妖兽。
妖兽之所以如此暴躁只因为它有崽子了,女主早就觊觎它的崽子,想拥有一个契约妖兽。
秦榛榛想等众人把妖兽的灵力耗费的差不多的时侯,她一举拿下,再把契妖兽幼崽契约,一举两得。
妖兽可以认主,也就是和修士结契,修士一般会选择幼年期的妖兽结契,年轻的比较好哄骗。
成年妖兽实力强盛,心志和人类没什么差别。
除非打服,一般智商高的妖兽都不愿与人结契。
对于妖兽来说,和人结契就相当于给自己找了个主人,自己就是奴仆兼保镖。
不知道主人的心性,自己的身家性命还在人家手里,怎么看都是亏本的买卖。
妖兽幼崽难得,女主牺牲这么多人的性命只是为了那一只幼崽。
在修真界实力才是硬道理,现代世界的闻笛能理解女主为了变强所做的一切,只不过对于那些无辜送死的人来说有些残忍了。
不过这也不用争论不休,是原主还有那些同门自己要接下任务跟女主下山的,怨不得别人。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一切都是一个人的气运罢了。
想到这里,闻笛叹口气。
他穿到这里的时机很巧,刚好是女主接下任务的前一天,再晚一天原主也要接下任务,到那时候可就难搞了。
现在一切都还没发生,一切都还可以避免。
闻笛想摆烂了,他在现代就是个社畜,每天朝九晚五,仗着家里有几套房子收租,工作摸鱼,完全不在意升职涨工资。
他平生没有什么大志向,只想躺在舒服的大床上混吃等死。
莫名穿到修真界后,闻笛的想法也没有改变,一切顺其自然。
原主既然在书里面连名字都没有,就说明他不是什么大人物,再加上修炼天赋也不高,更没必要发奋图强了。
闻笛自穿越以来唯一欣慰的是他在这里更有理由偷懒了。
衣服脏了施一个清洁术解放双手,晚上睡觉手一挥蜡烛就熄灭了,他己经筑基了不会感觉到饿,平时连饭都不用吃。
走路可以御剑,以后金丹期缩地成寸不是问题。
修仙界的货币是灵石。
在修真界一颗灵石可能不够看的,但是回到凡界一颗灵石可以换十两金。
修真界赚钱凡界花,想买什么小吃、话本、玩具、衣服那还不是轻而易举。
最重要的是这里有一件在闻笛看来最伟大的发明——储物袋,说高大上一点就是随身空间。
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放,除了活物,关键是里面的时间还是凝固的。
东西放进去什么样子,拿出来还是什么样子。
简首是懒人必备好物好不好!!
闻笛在略微了解修真界的知识后对这里是更喜欢了!
闻笛思绪回笼,他一挥手,一面等人高的水镜浮现在面前,映出他的身影。
wendy来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