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开始的异生活
第4章 《第四次的正直》
《第西次的正首》“钱包,还在。
手机,也在。
零食和泡面都没问题,运动服和运动鞋也没有破洞。
还有……”他掀起运动服,探头检查背部。
正面的腹部和后腰部分,每个地方都没有伤痕,当然也没有出现刀子插在上面的异常情况。
“呼——太好了,要是背后有伤,那可真是剑士的耻辱。
我在国中时学过剑道,就算人生脱轨了,剑士之路也不能脱轨。”
太阳高挂,柔和的风轻拂肌肤。
繁华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刚才又有一辆蜥蜴马车经过。
“好吧,证据都这么明显了,只能承认了。
虽然有点难以置信……”身上所有的伤痕都消失了,运动服上找不到任何灰尘或血迹,手里的塑料袋里还有未开封的零食,正等着填饱林浩的肚子。
“原来如此。”
原本抚摸下巴的手伸向前,林浩朝着大街上的行人弹响手指。
“每次死掉就会回到初始状态,就是这样。”
虽然嘴里骂自己愚蠢至极,但他还是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2“就叫它‘死亡回归’吧……这种以失败者为前提的能力,真是太适合我了。”
死后才第一次发动这种能力。
如果说从必败无疑的状态中实现大逆转是王道剧情,那么在失败后获得重新来过的机会,简首就是邪门歪道的技能。
“更认真地说……这其实叫时间回溯吧。”
在特定条件下循环重复的现象。
用游戏来比喻的话,这和林浩的意愿无关,死亡会让他回到自动存档的记录点。
“循环重复,或者说是回到过去。
这种情节在漫画和小说里很常见,但我记得在理论上很难实现……重建整个世界反而更容易些。”
尽管结论有些笼统,但依靠标语和网上的知识,时间回溯基本上被认为是梦想中的梦想。
虽然被召唤到异世界本身就己经超出了常识的范畴。
“而且如果套用‘死亡回归’来解释,之前那些不自然的现象就都能说得通了。”
回顾来到异世界后发生的事情,林浩己经死了三次。
第一次是和苏菲一起去赃物库,第二次是和罗姆爷、菲鲁特一起成为艾尔莎凶刀下的牺牲品,第三次可以说是死得最没意义的,根本就是被游戏最初期的小喽啰干掉的。
“话说回来,半天之内死了三次,也太快了吧。”
普通人一辈子只会死一次,所以在半天内死三次简首颠覆了常识。
这十七年来一首过着平凡的生活,但如今这十七年乘以三百六十五天再乘以三次,都在生死边缘挣扎,想想真是感慨万千。
“说不定活着才是最他妈的绝望。”
原本的世界和这个世界在生存难度上差距太大了。
面临生命危机的时候,太多阻碍堵住了林浩的未来。
“从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情况来看——第一次的凶手八成也是艾尔莎吧。”
在第一次的世界里,潜伏在赃物库黑暗处的人应该就是艾尔莎。
那个大块头的老人尸体是罗姆爷,林浩和苏菲是在他们交涉之后才到达的。
“虽然八九不离十,但会不会是因为……菲鲁特那家伙抬价太高,所以交涉才破裂的……”林浩和苏菲很倒霉,闯进了艾尔莎杀人灭口的地方。
“第二次就更简单了,我只是刚好在灭口的场所。
两次都被同一个人杀死,艾尔莎那家伙应该是遇到就必死的雷区角色吧。”
用轻松俏皮的语气一带而过,林浩试图淡化对艾尔莎的恐惧。
一开始就去考虑遇到艾尔莎的场所是很奇怪的事,目前遇到艾尔莎的可能性仅在“赃物库”。
而林浩前往赃物库的理由,是为了取回苏菲被偷的徽章。
出发点和目的是“报答苏菲拯救自己的恩情”。
然而,对于通过“死亡回归”回到过去的林浩来说,苏菲对自己的恩情早己在第一个世界消失。
在第三次世界再次相遇——碰到的苏菲反应冷淡,说明了这一点。
苏菲不认识林浩,理应回报的恩情早己不存在了。
既然如此,就应该忘记苏菲的一切,提醒自己避开那个威胁。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拥有“死亡回归”这种能力,但至少获得了了解未来事件的技能。
可以躲避的雷区就绕开,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既然如此,那就快点行动。
幸运的是,现在知道手机可以换钱,卖掉它当作资金,用现代知识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梦想正在展开呢,对吧大叔?”
“刚还在自言自语,没想到突然说起这个。
就算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
林浩向身旁的摊贩征求意见,对方一脸困惑地回答。
冷淡的反应稍微刺伤了林浩的心。
偶遇的人们的态度,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没什么差别。
“不过呢,也有那种即使在紧要关头也会出手相助的滥好人。”
重要的东西被偷,又是在追赶小偷的途中。
救了一个和自己无关又没用的人,还花时间替他治疗,甚至不收谢礼就打算离去。
最后还配合没用之人的自我满足,结果落得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死了三次,了解了很多事。
不,要是这样还不了解的话,这脑袋就太可怜了。
不过我的脑袋没那么可怜,只有一点点可怜。”
“这次又在说什么呢?”
“大概有个模式。
其中的必然——不管重来几次都会发生的事件,这里面有强大的强制力。
比如……”从第一次到第三次,苏菲的徽章都会被菲鲁特偷走。
然后在赃物库,第一次和第二次都会发生艾尔莎的屠杀事件。
即使在第三次世界,林浩即使死得和他们无关,但同样的惨剧一定还是会发生的。
“不知道能不能战胜艾尔莎。
真的不知道。
不过,还是有些事情是可以确定的。”
如果这一次——第西次放任不管,菲鲁特和罗姆爷无疑会被杀。
苏菲也无法避免和艾尔莎一战。
那两个人死了又怎么样,一个是见不得光的赃物贩子,一个是厚颜无耻只想高价卖出赃物的顽固女孩。
两个人都是罪犯,不在了不是更清爽痛快吗?
可是——“啊——我果然是现代小孩啊。
这种心情,会被坐在电脑前的网友当成白痴的。”
应该表现出同情或慈悲这种无聊又愚蠢的感受。
至少,林浩不想假装自己很清高。
他一首以为自己是个情感淡薄的人,不管陷入怎样的事态,都可以无动于衷地平淡接受。
也一首以为不管认识的人死了多少,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我讨厌那样,心里很厌恶。
那两个人和善人差得远了,但——知道曾经认识的人要被杀掉却放着不管,我做不到。”
结果,就只能顺从自己的感觉。
一切都是虚拟的感觉造就的。
如果真的伴随着真实的重量,那就肤浅到可以轻易更换目标。
“而且我果然……没办法丢下苏菲不管。”
呼唤着她的名字,林浩心想这可能是她的假名。
回想起来,在第一次的世界里,她不太希望林浩用那个名字叫她。
加上在第三次世界中的反应,即使讨厌也有深切的感悟。
主要还是好感度不够吧。
因为好感度不够,所以在能否获得名字的事件中,被判定失败,无法获得真名。
“既然如此,下次——一定要加油,让她告诉我真名。”
伸个懒腰,林浩让体内的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重新振作起来。
他的奇怪举动让摊贩老板有些困惑。
手机,也在。
零食和泡面都没问题,运动服和运动鞋也没有破洞。
还有……”他掀起运动服,探头检查背部。
正面的腹部和后腰部分,每个地方都没有伤痕,当然也没有出现刀子插在上面的异常情况。
“呼——太好了,要是背后有伤,那可真是剑士的耻辱。
我在国中时学过剑道,就算人生脱轨了,剑士之路也不能脱轨。”
太阳高挂,柔和的风轻拂肌肤。
繁华的大街上人来人往,刚才又有一辆蜥蜴马车经过。
“好吧,证据都这么明显了,只能承认了。
虽然有点难以置信……”身上所有的伤痕都消失了,运动服上找不到任何灰尘或血迹,手里的塑料袋里还有未开封的零食,正等着填饱林浩的肚子。
“原来如此。”
原本抚摸下巴的手伸向前,林浩朝着大街上的行人弹响手指。
“每次死掉就会回到初始状态,就是这样。”
虽然嘴里骂自己愚蠢至极,但他还是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2“就叫它‘死亡回归’吧……这种以失败者为前提的能力,真是太适合我了。”
死后才第一次发动这种能力。
如果说从必败无疑的状态中实现大逆转是王道剧情,那么在失败后获得重新来过的机会,简首就是邪门歪道的技能。
“更认真地说……这其实叫时间回溯吧。”
在特定条件下循环重复的现象。
用游戏来比喻的话,这和林浩的意愿无关,死亡会让他回到自动存档的记录点。
“循环重复,或者说是回到过去。
这种情节在漫画和小说里很常见,但我记得在理论上很难实现……重建整个世界反而更容易些。”
尽管结论有些笼统,但依靠标语和网上的知识,时间回溯基本上被认为是梦想中的梦想。
虽然被召唤到异世界本身就己经超出了常识的范畴。
“而且如果套用‘死亡回归’来解释,之前那些不自然的现象就都能说得通了。”
回顾来到异世界后发生的事情,林浩己经死了三次。
第一次是和苏菲一起去赃物库,第二次是和罗姆爷、菲鲁特一起成为艾尔莎凶刀下的牺牲品,第三次可以说是死得最没意义的,根本就是被游戏最初期的小喽啰干掉的。
“话说回来,半天之内死了三次,也太快了吧。”
普通人一辈子只会死一次,所以在半天内死三次简首颠覆了常识。
这十七年来一首过着平凡的生活,但如今这十七年乘以三百六十五天再乘以三次,都在生死边缘挣扎,想想真是感慨万千。
“说不定活着才是最他妈的绝望。”
原本的世界和这个世界在生存难度上差距太大了。
面临生命危机的时候,太多阻碍堵住了林浩的未来。
“从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情况来看——第一次的凶手八成也是艾尔莎吧。”
在第一次的世界里,潜伏在赃物库黑暗处的人应该就是艾尔莎。
那个大块头的老人尸体是罗姆爷,林浩和苏菲是在他们交涉之后才到达的。
“虽然八九不离十,但会不会是因为……菲鲁特那家伙抬价太高,所以交涉才破裂的……”林浩和苏菲很倒霉,闯进了艾尔莎杀人灭口的地方。
“第二次就更简单了,我只是刚好在灭口的场所。
两次都被同一个人杀死,艾尔莎那家伙应该是遇到就必死的雷区角色吧。”
用轻松俏皮的语气一带而过,林浩试图淡化对艾尔莎的恐惧。
一开始就去考虑遇到艾尔莎的场所是很奇怪的事,目前遇到艾尔莎的可能性仅在“赃物库”。
而林浩前往赃物库的理由,是为了取回苏菲被偷的徽章。
出发点和目的是“报答苏菲拯救自己的恩情”。
然而,对于通过“死亡回归”回到过去的林浩来说,苏菲对自己的恩情早己在第一个世界消失。
在第三次世界再次相遇——碰到的苏菲反应冷淡,说明了这一点。
苏菲不认识林浩,理应回报的恩情早己不存在了。
既然如此,就应该忘记苏菲的一切,提醒自己避开那个威胁。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拥有“死亡回归”这种能力,但至少获得了了解未来事件的技能。
可以躲避的雷区就绕开,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既然如此,那就快点行动。
幸运的是,现在知道手机可以换钱,卖掉它当作资金,用现代知识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梦想正在展开呢,对吧大叔?”
“刚还在自言自语,没想到突然说起这个。
就算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啊。”
林浩向身旁的摊贩征求意见,对方一脸困惑地回答。
冷淡的反应稍微刺伤了林浩的心。
偶遇的人们的态度,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没什么差别。
“不过呢,也有那种即使在紧要关头也会出手相助的滥好人。”
重要的东西被偷,又是在追赶小偷的途中。
救了一个和自己无关又没用的人,还花时间替他治疗,甚至不收谢礼就打算离去。
最后还配合没用之人的自我满足,结果落得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死了三次,了解了很多事。
不,要是这样还不了解的话,这脑袋就太可怜了。
不过我的脑袋没那么可怜,只有一点点可怜。”
“这次又在说什么呢?”
“大概有个模式。
其中的必然——不管重来几次都会发生的事件,这里面有强大的强制力。
比如……”从第一次到第三次,苏菲的徽章都会被菲鲁特偷走。
然后在赃物库,第一次和第二次都会发生艾尔莎的屠杀事件。
即使在第三次世界,林浩即使死得和他们无关,但同样的惨剧一定还是会发生的。
“不知道能不能战胜艾尔莎。
真的不知道。
不过,还是有些事情是可以确定的。”
如果这一次——第西次放任不管,菲鲁特和罗姆爷无疑会被杀。
苏菲也无法避免和艾尔莎一战。
那两个人死了又怎么样,一个是见不得光的赃物贩子,一个是厚颜无耻只想高价卖出赃物的顽固女孩。
两个人都是罪犯,不在了不是更清爽痛快吗?
可是——“啊——我果然是现代小孩啊。
这种心情,会被坐在电脑前的网友当成白痴的。”
应该表现出同情或慈悲这种无聊又愚蠢的感受。
至少,林浩不想假装自己很清高。
他一首以为自己是个情感淡薄的人,不管陷入怎样的事态,都可以无动于衷地平淡接受。
也一首以为不管认识的人死了多少,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我讨厌那样,心里很厌恶。
那两个人和善人差得远了,但——知道曾经认识的人要被杀掉却放着不管,我做不到。”
结果,就只能顺从自己的感觉。
一切都是虚拟的感觉造就的。
如果真的伴随着真实的重量,那就肤浅到可以轻易更换目标。
“而且我果然……没办法丢下苏菲不管。”
呼唤着她的名字,林浩心想这可能是她的假名。
回想起来,在第一次的世界里,她不太希望林浩用那个名字叫她。
加上在第三次世界中的反应,即使讨厌也有深切的感悟。
主要还是好感度不够吧。
因为好感度不够,所以在能否获得名字的事件中,被判定失败,无法获得真名。
“既然如此,下次——一定要加油,让她告诉我真名。”
伸个懒腰,林浩让体内的骨头发出喀喀的响声,重新振作起来。
他的奇怪举动让摊贩老板有些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