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作为娇养的大小姐,我心安理得地吸着继兄的血。“佚名”的倾心著作,叶寻哈士奇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作为娇养的大小姐,我心安理得地吸着继兄的血。目光扫过他新添的伤痕,我捻着旗袍的流苏,漫不经心地问:「今天断了哪根骨头?够不够给我买那只点翠的簪子?」我作疯了。继兄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狠。当疯批女主出现,把他捡回家后,我识趣地消失了。后来。在价值七个亿的古色豪宅里,我被压在雕花铜镜前。昔日的兄长,如今的地下皇帝,掐着我的腰,将沾了血的指腹,抹在我唇上,笑意温柔又病态。「手铐凉不凉…不是最喜欢金子做的东...
目光扫过他新添的伤痕,我捻着旗袍的流苏,漫不经心地问:「今天断了哪根骨头?够不够给我买那只点翠的簪子?」
我作疯了。
继兄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狠。
当疯批女主出现,把他捡回家后,我识趣地消失了。
后来。
在价值七个亿的古色豪宅里,我被压在雕花铜镜前。
昔日的兄长,如今的地下皇帝,掐着我的腰,将沾了血的指腹,抹在我唇上,笑意温柔又病态。
「手铐凉不凉…不是最喜欢金子做的东西吗?怎么不说话?」
「乖,张嘴,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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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反骨,满脑淫秽。」
这是养父临终前给我的判词。
我叫阮沁。
十八岁那年,我觉醒了。
发现自己是一本狗血虐文里的降智女配。
我的存在,就是为了折磨名义上的兄长叶寻,为他凄惨的前半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好让他在未来顺理成章地被身负血海深仇的女主捡走,成为她手中最锋利的刀。
而我,在榨干他最后一滴血后,会被他亲手扭断脖子。
结局是火葬场一条龙服务,骨灰拌饭喂狗,还他妈是哈士奇。
我看着镜子里那张过分娇艳的脸,陷入了沉默。
虽然养父的判词很精辟,但我对自己的脑子还是有点B数的。
当狗,还是当死狗,我分得清。
要想活命,就得摆烂。
然而,一个自称「修正主义」的系统绑定了我。
这是你的使命。拒绝执行,即刻抹杀。
我哆嗦了一下,问它是不是认真的。
它给我电了一下。
系统高冷且正经。
您只需按照任务指令,不断折磨叶寻,提高其「黑化值」。黑化值满额,即可脱离剧情,获得新生。
我没得选。
「吱呀——」
门被推开,一股血腥气混杂着冬夜的寒风灌了进来。
叶寻回来了。
他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衬衫被撕开了几道口子,血迹斑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