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不是大女主!小说《咸鱼娇妻:反派大佬掌心宠》“咸鱼四季春”的作品之一,陆宁徐文是书中的主要人物。全文精彩选节:不是大女主!不是大女主!不是大女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无脑甜宠文,进来的脑子留下。脑子寄存处:“顾辞,舒服么?”陆宁的声音带着点漫不经心的娇软,脚却没闲着,白皙柔嫩的脚背在男人结实的大腿根处轻轻蹭着。那皮肤嫩得像上好的白瓷,稍一用力就泛出层薄红,看得人喉头发紧。被点名的男人猛地回神,大手慌里慌张地攥住那作乱的小脚。入手温软细腻,像握着块暖玉,松了怕她摔着,紧了又怕捏坏了,只能虚虚地托着,指腹都不敢...
不是大女主!
不是大女主!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无脑甜宠文,进来的脑子留下。
脑子寄存处:“顾辞,舒服么?”
陆宁的声音带着点漫不经心的娇软,脚却没闲着,白皙柔嫩的脚背在男人结实的大腿根处轻轻蹭着。
那皮肤嫩得像上好的白瓷,稍一用力就泛出层薄红,看得人喉头发紧。
被点名的男人猛地回神,大手慌里慌张地攥住那作乱的小脚。
入手温软细腻,像握着块暖玉,松了怕她摔着,紧了又怕捏坏了,只能虚虚地托着,指腹都不敢太用力。
他本就生得高大,一米八九的个头半蹲在床边,肩宽背阔的身影显得格外有压迫感,可此刻耳尖却红得快要滴血,连带着脖颈都泛着层薄红。
“小……小鱼,水凉了,我去换。”
顾辞的声音有些发紧,喉结上下滚了滚,眼神都不敢往她脸上瞟,只盯着那被自己护在掌心的小脚,指尖都在微微发烫。
陆宁却偏不放过他,嘴角勾着狡黠的笑,眼神无辜得像只刚偷吃完糖的小猫:“顾辞,你耳朵怎么红了?
是我按得不舒服?”
这话一出,半蹲的男人脸“腾”地一下全红透了,从脸颊一路蔓延到耳根,连带着那身常年锻炼出的硬朗线条都柔和了几分。
他手忙脚乱地拿过旁边的毛巾,胡乱擦了擦那依旧不安分的双脚,动作轻得像对待稀世珍宝,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她的脚放进拖鞋里。
“水凉了,我去倒。”
他几乎是落荒而逃,端着洗脚盆转身就往外走,步伐都有些乱,差点同手同脚。
“噗嗤——”陆宁终于忍不住笑出声,看着他高大的身影几乎是快步冲出房门,跑向院子的背影,眼底的笑意浓得化不开。
笑够了,她才躺回床上,听着院子里传来哗哗的倒水声,思绪慢慢飘远。
半个月前,她穿进这本《重生七零:糙汉军官,我回来了》的小说里。
原书里,女主林晚秋上一世被青梅竹马的知青徐文骗得团团转,一门心思扑在那个只会画大饼的渣男身上,偏偏辜负了默默守护她的退役军人陆战霆。
那个沉默寡言的糙汉,总在暗处帮她挑水修屋,被刁难时替她出头,省下饭票偷偷塞给她,可林晚秋眼里只有徐文的甜言蜜语。
首到徐文考上大学回城,转头娶了干部女儿,卷走她所有积蓄还骂她是“乡下拖油瓶”,林晚秋才幡然醒悟。
那年冬天她高烧不退,是陆战霆冒着风雪背她去卫生院,自己冻坏了腿,可她醒后仍被徐文的谎言蒙蔽,对他冷言冷语。
最终林晚秋意外惨死,弥留之际,只看到陆战霆疯了一样冲向她,眼里的痛惜几乎要将自己焚毁。
带着滔天悔恨,林晚秋重生回76年的夏天,刚下乡不久,陆战霆还未回乡探亲,一切都还来得及。
这一世她擦亮了眼,对徐文的殷勤冷眼相对,句句戳破他的虚伪;转头对陆战霆却主动得很——把热窝窝头塞给他,红着脸说谢谢;他训练受伤,她跑遍全村找草药,笨手笨脚地给他包扎;有人嚼他舌根,她首接叉腰护在他身前:“陆战霆是好人,谁再乱说我跟谁急!”
那个曾被嫌弃的糙汉,心其实软得很。
会在她累时默默接过农具,会在她被欺负时用宽厚的肩膀护住她,会在她看过来时,耳根悄悄泛红。
林晚秋发誓,要用一辈子偿还这份被辜负的深情,陪他守着这片土地,生儿育女,再不错过。
至于徐文?
自然是滚得远远的,别脏了她的眼。
而她陆宁穿来的这个角色,说起来就是个没多少戏份的炮灰,更是女主的对照组。
原主跟她同名同姓,命却苦得很。
前期要处处跟女主作对,又蠢又坏,只为衬托林晚秋的聪明善良;后期更惨,她名义上的丈夫,竟是后来跟女主疯狂作对的大反派。
说起来,这丈夫还是原主外婆“逼”来的。
三年前,原主外婆——那位曾是大家小姐、后来家道中落的宁老太,给了快要饿死的顾辞一顿饭。
后来宁老太身子不行了,弥留之际凭着这“一饭之恩”,逼着顾辞娶了刚满十七岁的原主,让他照顾她一辈子。
可原主心里装着的是徐文,总觉得顾辞是个沉默寡言的庄稼汉子,配不上自己,隔三差五给徐文送吃送喝,把顾辞的好当成理所应当,半点不在意他的心情。
而书里的顾辞,是靠山屯出了名的“煞神”。
没爹没妈,八岁就揣着半个窝头跑江湖,回来时身上带着疤,眼神冷得能冻死人。
后来靠投机倒把攒了点钱,却因为护着原主,被男女主联手举报,最后在监狱里病死,连口热饭都没吃上。
而原主“陆宁”,就是压垮傅辞的最后一根稻草。
仗着宁外婆对顾辞的救命之恩,她天天作天作地:顾辞跑遍半个城给买给她的雪花膏,她转头送给小白脸知青徐文;顾辞熬夜赚的钱,她偷来给徐文买钢笔;就这么作了一年,原主还想卷走顾辞攒下的几百块钱,去找徐文私奔,结果人没等到,自己反倒失足滚下山坡,一命呜呼,换她成了陆宁。
但是她恍惚记得原主私奔时,并没有一命呜呼,而是在外边花完钱,又灰溜溜的回来了。
然后继续赖着顾辞,最后顾辞被抓,她又卷着家里仅剩的粮票跑路,临走前还跟警察说“顾辞早就想犯法”。
想到这儿,陆宁摸了摸自己依旧泛着红的脚踝,眼底闪过一丝茫然。
但她懒得想这么多了,既然穿进来了,那就找个大腿抱抱吧——因为她懒得努力。
而且原主是蠢,可她陆宁不傻。
“放着顾辞这种又帅又护短的男人不珍惜,去舔一个凤凰男知青?”
这种细狗,狗都不要,她陆宁就更不会要了。
而顾辞这样的男人,看着是块捂不热的硬石头,浑身腱子肉透着生人勿近的力量感,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对外人向来是眉眼冷硬、不好招惹的模样。
可只有她知道,这硬石头内里软得很,心细如发,尤其那股子纯情劲儿,被撩拨一下就红透耳根的模样,可比徐文那朵虚头巴脑的烂桃花实在多了。